一、虚构债务离婚问题该如何解决
一方虚构债务离婚时,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实,人民法院经审核事实和证据后,认定为虚构的债务则是不需要另一方承担偿还责任的,如一方涉嫌以虚构债务隐瞒财产或多分财产的,则经查明后,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债务的协议怎么写
离婚协议应写明:夫妻双方的姓名;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子女抚养的方案;财产分割的办法;债务的总额、以及各自需承担的债务的份额;违约责任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三、离婚债务分割必须要公证吗
离婚协议夫妻债务不需要公证,当然如果当事人想进行公证的,法律也不会禁止。离婚协议中关于债务的约定只要是双方自愿作出的,且内容合法,不需要进行公证即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是不需要进行公证的。
如果需要公证的,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的未婚证明(证明由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经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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