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培训机构所引发的退款纠纷问题,消费者可寻求向当地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和解决;
其次,亦可直接投诉至相应的行政部门;若涉及诉讼层面,也可将此视为有效的解决途径之一。
另外,在面临非法经营者以租用、借用等手段利用他人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并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侵害的情况下,消费者有权选择向其索取赔偿,或直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者提出索赔要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