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
近日,云南武定法院审理并宣判了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告人在案发前因多年饱受受害人,也就是丈夫的家暴,事发时双方再次因琐事发生激烈纠纷,导致情绪失控的女子张某一怒之下将丈夫打死,后经法院审理,张某获刑八年,在此次审理中,引入专家证人是当地首个案列。
嫌疑人张某和丈夫结婚九年,在过去的这些年里其丈夫对她非打即骂,尤其是喝醉酒时行为更加暴力,这让她在这些年内过的身心俱疲。事发当天凌晨一点多,丈夫再次醉醺醺回家后看见妻子又与其发生争执,吵吵闹闹后丈夫便自顾自睡去,而张某则满心委屈没处发泄。
看到熟睡的丈夫张某越来越想起这么多年受虐的样子,随后她悄悄拿起锤子等利器趁丈夫睡着猛的向其狠狠砸去,直到对方浑身是血不再动弹,而丈夫被发现时已经被确认为死亡,张某也因此被赶来的警方逮捕。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方律师辩护称张某行凶的主要原因是因被丈夫长期的家暴所致,属于正当防卫,所以犯罪情节较轻,另外加上张某主动认罪,且认罪态度良好等各个原因,法院最终判决张某八年有期徒刑,并处以四万的相关赔偿金。
【法律解读】
怎么申请人身保护令?
1、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管辖
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申请由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加害人经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受理。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
2、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申请的提出时间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申请人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要包括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请求以及阐述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
3、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2)有具体的请求;
(3)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受害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申请的,由受害人近亲属或其他相关组织代为申请。相关组织和国家机关包括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村)委会、庇护所、妇联组织、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
4、申请人身安全保护措施所需的证据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证据,可以是伤照、报警证明、证人证言、社会机构的相关记录或证明、加害人保证书、加害人带有威胁内容的手机短信等。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裁定,无需交纳任何费用。
一、遭受家庭暴力当事人怎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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