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与政府签订合同的性质来区分对待。1、若与政府是基于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合同,政府单方面不履行合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承担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2、若与政府签订的合同是关于征收补偿协议的,政府不履行,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找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寻求帮助。
行政诉讼政府拒不执行怎么办
依据我国行政诉讼司法解释的规定,行政诉讼原告胜诉后,如果政府不执行判决的,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五十二条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调解书,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判决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或者其他行政给付义务,行政机关拒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一百五十八条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在申请执行的期限内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生效行政裁决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在六个月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享有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生效行政裁决,参照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行为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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