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家住市区安居小区的赵女士来到当地荷花派出所,因为自己的工商银行卡不小心丢掉了,要到银行挂失。凭以往手续,需要到派出所开一张户籍证明。孰料,派出所户籍办理人员告知她,7月1日起,我市公安机关不再出具户籍证明。凭身份证和户口簿,即可前往银行挂失。
户籍证明,是公安机关出具证明市民身份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与户口簿和身份证同样具备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作出规定: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可按规定使用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公安机关不再出具户籍证明。
该所工作人员介绍,之所以要取消户籍证明,是因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都是公民的合法有效证件,凭这两样证件完全可以证明个人的合法身份,打印户籍证明是一种重复劳动。
此前,在办理结婚登记、营业执照、银行业务、养老保险、公证、抵押、购房、就学等事项时,一些单位往往要求出示户籍证明。久而久之,市民也习惯了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证明。户籍证明的有效期仅为1个月,频繁打印户籍证明,给市民增添了不少麻烦。据统计,仅去年,全市公安机关就出具了40多万张户籍证明。
在现场采访时,记者碰到几位要求出具户籍证明的市民,听说取消这项证明后,不少人纷纷表示赞同。这样最好了,现在这样跑来跑去的,太麻烦了。以后凭身份证和户口簿就可以办事了。方便!市民阮先生笑着说。
公安部门取消户籍证明,但如果其他办事机关需要怎么办?在采访中,也有不少市民担心,取消了户籍证明之后,万一在办事过程中又有这种需要,怎么办?这位工作人员表示,户籍证明上面所显示的内容与户口簿、身份证内容相同。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完全可按规定使用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办理。户籍证明取消后,身份证、户口簿的使用会越来越多,要保管好户口簿。没有户口簿的,要及时申领。公安部门提醒,如果户口簿和身份证不慎遗失,市民若需要向有关部门证明身份,要及时补办户口簿、身份证,如果急需办理业务,可先办理临时身份证。针对此前要求出具户籍证明的居民结婚登记、银行业务、养老保险、购房等事项的办理。记者也采访了相关部门,他们表示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这项工作。
另悉,该《规定》对市内户口迁移和大中专新生户口办理也作了改动。即今后衢州市范围内户口实行网上迁移,迁移人无需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手续,只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即可;大中专院校开学后不再办理录取新生户口迁出,考取大中专院校的新生,入学时可凭新生录取证明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往学校。(徐双燕徐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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