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一则反映灵璧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与事故停车场有利益分成潜规则的网帖,在一些网站流传,灵璧县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长征德平就此表示,如果网上反映的情况属实,欢迎有关人士向他举报。如查实,会对涉事人员进行严厉的处理。
网传交警与停车场有潜规则
网帖称,灵璧县承包交警大队事故停车场与事故中队民警有潜规则。不论什么大小事故,只要是报过警的,事故中队接到报警的同时,也通知停车场去拖车。
该帖还称,有时只是很小的车辆摩擦事故,并且双方车主也谈好了,可是事故中队出警的民警也得强行把双方车辆,开或拖到停车场去。到停车场后车就可放出来,但是要交一天的停车费。
停车场收费属企业自己行为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安徽省道路交通拯救作业收费转为经营性服务收费的通知》。当服务单位施救时,应本着双方资源有偿的原则,按规定收取服务费,不得强行服务、强制收费,更不得只收费不服务。那网上反映是否存在呢?昨天,本报记者就此采访灵璧县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长征德平。
事故车停车场与一般的停车场的审批程序不一样,只有获得事故车停车场许可的停车场才能停放事故车。征德平向记者解释,事故车停车场的审批,就要通过交警部门,因为,只有通过交警部门确认,才可以放置事故车辆。
征德平表示,交警部门并没有属于自己的事故停车场,和现在的事故停车场也没有直接的关系,停车场收费属于企业自己的行为,现在交警部门就把一辆拖车租给该停车场使用。
准备取消与该停车场合作
征德平表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简易处理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一律不扣车。除非车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等情形的,交警才能依法扣留车辆。
征德平建议,如果存在停车场多收费的情况,可以向物价部门反映;如果存在事故处理交警与停车场勾结乱收费的情况,有关人士可以向他反映,他会对涉事人员进行严厉的处理。
另外,他表示,之前他们也接到群众有关事故停车场存在多收费的反映,交警大队近期准备取消与该停车场的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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