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法律规定如何起诉个人债务
个人债务纠纷起诉流程:
1.书写好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立案;
2.人民法院审查后,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予以立案并发出受理通知;
3.开庭审理之前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
4.开庭审理中双方质证、被告辩论;
5.宣布判决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个人债务纠纷的诉讼费怎么算
个人债务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诉讼费依据诉讼请求金额或者份额而定,按诉讼请求金额或者份额按一定的比例收取。具体的标准如下: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三、个人债务纠纷被告人不出庭怎么办
债务纠纷被告人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如果该被告人必须出庭的,经人民法院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庭。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四十四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n(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n(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n(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n(四)互相辩论。\n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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