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国家征收土地补偿项目一、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因此该补偿法规定为集体,即属于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组织是村委会或村民组织。土地补偿费按土地亩数计算,标准为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10倍。2004年10月21日起,该费用由国务院2004年28日决定解禁,允许集体组织内部分配。具体分配办法各省有不同的规定,有的省市还没有具体规定。但主要原则是村民自制的原则,由村民的2/3以上决定分配方案。二,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是针对土地使用权,农民生活来源给予的补偿,因此该项补偿归土地承包户,即农民个人,如果同意集体统一安置安置补助费则归集体统一使用。配置补助费按需配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配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是,需要配置的人员补助费是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补偿是针对财产所有人的补偿,因此该项补偿归财产所有人。标准由省级政府授权给设区的市政府制定。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有什么区别
补偿标准不同,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一般采取重置成本进行补偿,实践中各地普遍根据房屋的性质、结构、使用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的补偿标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则采取由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权利人救济渠道不同,集体土地征收时,“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采取裁决的方式解决补偿纠纷。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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