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一、必须留意在留时间
办理一次申请可获得的在留期间,“留学”资格为2年或1年,“就学”资格为1年或6个月。因此,在留期间到期后仍希望继续逗留时,必须办理在留期间的延长或在留资格的变更手续。凡是被允许在日本逗留的外国人,根据每个人的逗留目的,有“在留资格”(27种)和“在留期间”的规定。而且每种“在留资格”可从事的活动内容都有限制。如果不经许可从事了有收入的活动等所谓资格外活动的话,将有可能受到强行遣返、不能延长在留期间或不能变更在留资格等处分。
注意事项二、应尽早办理申请手续
如果因没有办理在留期间的延长或在留资格的变更手续而导致过期的话,即使自己不是有意的,也将被视为“非法逗留者”。在留期间的延长可以在到期的2个月前开始申请,所以应尽早办理申请手续。
由学校代替本人集体办理在留期间延长手续的作法已相当普遍,以致于越来越多的日语学校学生甚至不知道入国管理局的存在。在留手续本来是应由本人直接到入国管理局办理的,所以希望各位掌握好自己的在留资格、在留期间和办理手续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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