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用地四十年到期,如果需继续使用土地的,可申请续期,经批准后需要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一、土地使用权限到期了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限到期后,根据不同的土地用途,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如属于住宅建设用地,自动续期后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非住宅建设用地,需提出续期申请,并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二、房子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如果房子土地使用权到期,土地使用者还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该在期满前至少再申请续期一年,因为社会公共利益所需要收回土地的,应该予以批准。需要办理续期的,应该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照国家所规定的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住宅建设所使用地使用权期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所使用地使用权期满续期的,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办理。
三、商住两用房产权年限是多少年
商住两用房产权年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般最高为四十年或者五十年。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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