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集团有哪些成立条件
1、有三个以上符合犯罪主体条件的成员。这是犯罪集团不同于一般共同犯罪的主体条件;
2、有一定的组织形式。具体组织形式不限,可以是政党的形式,也可以是帮会、军队的形式;
3、主要成员固定或者基本固定,并有明显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4、有明确的犯罪目的,即成立该组织就是为了实施一种或者几种犯罪。这是犯罪集团区别于一般组织的关键。出于非犯罪目的成立的组织,不能认定为犯罪集团。
犯罪集团还具有与其他共同犯罪不同的一个特点,即一般都是为了进行一种或几种需要较多的人或较长的时间才能完成的重大犯罪活动而组织起来的。组成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比起单个人犯罪或其他共同犯罪,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
二、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如何处罚
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首要分子是以犯罪集团存在为前提,在犯罪集团中既可以在幕前指挥,也可以在幕后指挥。有的只组织、指挥,并不亲自去干;有的既领导,又亲自动手去干。
不论如何,首要分子都是犯罪集团的灵魂和核心,他们发起成立犯罪集团,策划发展集团成员,主持制定犯罪计划,指挥集团成员实施犯罪活动,在犯罪集团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所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要比其他主犯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和危险性,是在共同犯罪中从重打击的对象。
一个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可能是一个,也可能是两个以上,这主要看他们在犯罪集团中所起的是不是组织、指挥和策划的作用。这里所说的犯罪集团是指3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组织主要是指将其他犯罪人纠集在一起。策划主要是指为犯罪活动如何实施拟定办法、方案。指挥是指在犯罪的各个阶段指使、命令其他犯罪人去实施犯罪行为等。
根据刑法的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即首要分子要对他所组织、领导的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确立这一原则,是因为首要分子是犯罪集团中出谋划策,计划安排犯罪,指挥其他集团成员实施犯罪活动的人,因此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都在首要分子的主观犯罪故意之中,也都是在他的组织、领导、指挥之下实施的,理应对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
但是,如果犯罪集团中某个或某些成员超出在该犯罪集团预谋实施的犯罪以外独立实施了其他犯罪行为,对这一行为首要分子不承担刑事责任,由实施该犯罪行为的成员个人负责。
三、犯罪集团首要分子
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首要分子是以犯罪集团存在为前提,在犯罪集团中既可以在幕前指挥,也可以在幕后指挥。有的只组织、指挥,并不亲自去干;有的既领导,又亲自动手去干。不论如何,首要分子都是犯罪集团的灵魂和核心,他们发起成立犯罪集团,策划发展集团成员,主持制定犯罪计划,指挥集团成员实施犯罪活动,在犯罪集团中起着决定性作用。
所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要比其他主犯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和危险性,是在共同犯罪中从重打击的对象。一个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可能是一个,也可能是两个以上,这主要看他们在犯罪集团中所起的是不是组织、指挥和策划的作用。
这里所说的犯罪集团是指3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组织主要是指将其他犯罪人纠集在一起。策划主要是指为犯罪活动如何实施拟定办法、方案。指挥是指在犯罪的各个阶段指使、命令其他犯罪人去实施犯罪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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