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区别如下:
1、内容判断不一致,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即主体就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一致,合同的生效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为使其具有法律赋予的约束力而产生的效力;
2、成立和生效适用规则不同,合同的建立适用于意义自治的原则,当事人有从事合同行为的意志自由,可以自由选择合同的相对人、合同的形式和内容,根据自由意志创造权利义务关系,只要有意义表达这一基本事实,合同就会成立。
合同的生效和成立相同么?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不相同。区别在于:
1、合同成立的标志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生效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或自成立时生效,或生效条件成就、生效期限届至时生效等;
2、合同成立的法律效力是要约人不得撤回要约,承诺人不得撤回承诺。合同生效的法律效力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受法律保护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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