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人所继承的房产份额继承是均等,当然,在继承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也可以不均等。
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人应当将其他继承人所享有的房产份额,以折价款的形式支付给其他继承人。
一、第一顺位继承人怎样成为最终顺位继承人?
第一顺位继承人一般就算是“最终顺位继承人”。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或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继承开始后,先让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先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才可以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二、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并非一般应当均等。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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