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概括转让管辖是法院吗
时间:2023-06-13 20:41:05 28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债权债务概括转让管辖是法院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债务转让产生纠纷的,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的,是由债权债务协议履行地法院管辖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债权转让账务处理方式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项目)属于货币性资产,所谓货币性资产是指该类资产在将来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是固定或可确定的。应收款项属于流动资产,是因货物交易或劳务交易等原因产生,应向交易的对方收取的款项。既然应收款项属于货币性资产,那么在交易结算中,就可以用来计量其他非货币性资产的价值,如果用非货币性资产和应收款项进行交易,那么,应当按货币性交易的原则进行核算。但是在现行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中,难以找到确定的规范解决像下面这个例子中所涉及到的问题。

处理细则

1、对于收款方公司而言,货物的销售符合收入确认原则,虽然没有收到货款,但是收到收取货款的依据,该依据虽然不是购货方的承诺,但是经过确认证实是付款方企业应收债权转让公司的债权,既然都是债权,那么应收款企业和债券转让公司并没有什么不同。因此,应当按照货币性交易的原则,确认销售收入。既然是收到12万元的应收账款,那么,收入应当按照这个金额确定。

2、该项交易应当分为两步:第一步是货物交易,即:付款方公司的原材料以一定价格的价款销售给了收款方企业,并确认了应收付款方企业的货款。第二步是付款方企业没有钱支付货款,提出用应收债券转让方公司的债权抵偿,这一步算债务重组,按照债务重组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全文80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债券转让
    债务转让是指合同债务人通过协商,将合同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承担的行为。公司法规定,公司债券可以转让。 公司债券的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这里所指的交易场所有两种:一种是集中交易场所即证券交易所的场内交易;另一种是依法设...
    更新时间:2024-01-21 14:45:12
查看债券转让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债券转让 最新知识
针对债权债务概括转让管辖是法院吗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债权债务概括转让管辖是法院吗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