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之前,父母都要对子女承担抚养义务。但如果子女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依法被认定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
1、孩子到了18周岁已属于成年人,一般的情况已有自立生存能力,所以民法典规定孩子的抚养费原则上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
2、如果子女自立能力较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已经开始工作且收入能维持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以停止供给抚养费。
3、子女虽然已经年满18周岁,但存在以下三种情况,父母则仍然要负担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或有收入但不能维持生活的;
(2)还在学校读书的;
(3)没有生活能力与条件的。
4、注意这三种情况不是必须支付抚养费,不是父母必须的义务,而是需要父母的经济能力许可。如果父母没有这个经济能力,孩子则需要另寻他途了,成年人总要担负起应承担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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