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试点期货交易所的通知
时间:2023-06-06 16:23:49 44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证监发字[1994]150号

河北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山东省、江西省、湖北省、河南省、安徽买卖。各地方政府要稳妥做好善后工作,一是为了减少客户损失,这些交易所正在进行交易的期货合约,可在交割日前平仓或在交割日进行实物交割,一律不得推出新的期货合约;二是未被列入试点的交易所原则上要改为批发市场,由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进行管理;三是有少数未被列入试点的交易所,要求并入试点期货交易所,鉴于组建期货交易的投资较大,为了减少浪费和损失,原则上应允许它们在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支持下,经我会审核批准后并入同一城市的试点期货交易所。

要做好在非试点期货交易所参与期货交易客户的工作。他们可以按一定程序逐步转到国务院批准的试点期货交易所从事期货交易。

全文35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期货交易所 最新知识
针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试点期货交易所的通知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试点期货交易所的通知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