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是一个耗时耗力耗资金的过程,所以在复杂交易过程中,有很多无法预知的因素,其中一个很常见的现象就是因为其中一方违约导致交易终止。那么,一方违约与根本违约区别在哪?需要承担的后果有哪些不同呢?
一、什么是违约?
违约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违约行为发生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在二手房交易中,表现为交易双方其中一方因为某些原因在履行期限内明确表示不履约或延迟履行。
二、什么是根本违约?
根本违约又称重大违约,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行为,致使该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根本违约的构成要件是一般违约的构成要件,加上因违约行为导致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其法律效果是当一方根本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交易中违约与根本违约的常见情形有哪些?
其实在二手房交易中,违约与根本违约的界定不是那么的清楚,常见的情形表现为:
1、交易双方中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即买卖双方一方在履约期内明确向另一方表示不履行合同;
2、交易双方中一方迟延履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违约需要承担什么后果?
守约方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合同;
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常见的情况即买方违约,卖方可不退还定金;卖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给买方。除此之外,守约方也可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要求违约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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