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继承遗产有条件
时间:2023-06-13 09:14:16 7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原告李某与黄某于1991年初在外打工时相识,同年底二人在家乡按习俗举行“婚礼”同居生活。当时黄某年近30岁,在外打工多年,积蓄颇丰,而李某却不满19岁。由于李某未达法定婚龄而无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二人也逐渐淡忘此事,一直未补办。“婚”后李某曾生育二胎,但小孩均夭折。1999年底外出务工的李、黄二人在返乡途中发生车祸,李某幸存,黄某却当场身亡,留下在家乡集市的二层楼房一栋及8万余元存款,事后李某与黄某家人因分割遗产发生争执,李某遂诉诸法院要求以配偶身份继承黄某遗产。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与黄某同居时未达法定婚龄,事后也未能补办结婚登记手续,二人属非法同居关系。因此李某不能以配偶身份继承黄某遗产。但鉴于李某与黄某同居生活多年,尽了较多扶养义务,可酌情分给部分遗产。据此,判决黄某遗产的3万元归李某,其余均归黄某父母所有。

点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规定:“……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后,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同居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同居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本案中李、黄二人在1991年底同居生活,系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实施以后;由于同居时李某未达到法定婚龄,二人的关系显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因此李某不能以配偶的身份作为黄某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黄某遗产。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又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李某与黄某同居生活近10年,因此,可将其认定为对黄扶养较多的人,适当分给部分遗产。

全文77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非法同居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公开,是指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之所以说是非法,是因为这种行为不为我国法律保护。非法同居的认定如下: 1、双方均有配偶者而非法同居; 2、有配偶者的一方与没有配...
    更新时间:2024-01-06 17:15:10
查看非法同居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非法同居 最新知识
针对非法同居继承遗产有条件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非法同居继承遗产有条件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