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援助的受理时间是法律援助机构自收到申请援助事项的全部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予以法律援助的决定。对符合条件者,作出同意提供法律援助的书面决定,指派承办法律援助事务的法律服务机构,并通知受援人。
申请法律援助的机构所在地
申请法律援助的机构所在地如下:
1.请求国家赔偿的,向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向提供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3.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向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向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5.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四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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