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降职调岗后需要重签劳动合同吗
在进行工作职责调整之后,工作者是否有必要再次签署新的劳动合约需根据具体状况做出判断和决定.倘若劳资双方已经在原有的劳动合约中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且劳动者亦表示认同并愿意接受相应的工作岗位变动,那么此时便可对原有劳动合约进行相关调整与变更。
反之,若劳动者拒绝接受用人单位所提供的新的岗位调派,那么就不再需要考虑是否需要再次签订劳动协议这一问题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员工自己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依照当今司法现状,自然人之间不可签署劳动合约,然而双方仍可以就某些具体事项达成劳务协议;至于用人方和被雇佣者,他们之间则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订立正式的劳动合约。
当个体成为自己的雇主时,所形成的便是典型的劳务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条款进行处理,那时,所涉及到的将是两个或者更多平等主体之间以劳务协议方式确立的一种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
当用人实体作为雇主雇用个体时,所形成的关系自然便属于劳动关系范畴了,此时,遵从的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规规定。
在这样的劳务关系中,劳动者需与用人实体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从而在劳动者和用人实体之间产生明示的法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n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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