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复议超过时间申请有效吗
行政复议超过了申请时效的,如果复议机关受理了申请的就有效,不受理的就无效,如果复议机关不受理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二、行政复议的原则
(1)一级复议原则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得再向复议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制度。如甲对唐山市迁西县政府不服,可以到唐山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唐山市政府做出复议决定后,如果还是不服,不可以再向河北省政府继续申请复议。
(2)行政复议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原则。如甲对迁西县政府的罚款5千元的决定不服,可以到唐山市政府申请复议,但是复议也需要一定的期间,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60日之内做出复议决定,在复议期间,甲应该先把5千元的罚款上交。
(3)书面审查为主的原则。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书面审查也就是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向复议机关提交与案件有关的材料,复议机关对材料进行审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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