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2018年8月2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依据决定草案,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拟确定为每年6万元,即每月5000元,3%到45%的新税率级距不变。
一、2019年最新个税计算公式
2019年最新个税计算公式(含个税专项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五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举例说明:
老李,北京人,35岁,独生子女,已婚,有房,但每月需还房利息3000元;
有1个女儿,正在上小学;
父母健在,父亲65岁,母亲62岁,均60岁以上。
假设其月收入30000元,“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为3000元,新个税下,起征点为5000元的情况下,没有专项附加扣除,每月需缴纳(30000-5000-3000)*20%-1410=2990元个税。
根据专项附加扣除新政策,老李就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1000元扣除、子女教育1000元扣除、赡养老人2000元扣除(跟姐姐分摊扣除额),所以:
个税=(30000-5000-3000-1000-1000-2000)*20%-1410=2190元。
二、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比例税率。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中,对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除按20%征税外,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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