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办理继承权公证手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时间:2023-12-16 23:24:47 41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继承人办理继承权公证手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办理继承公证要注意的问题:

1.遗产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2.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应清楚,有财产证明;

3.在办理时,要审查遗嘱是否有效;

4.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二、民法典办理继承权公证要多久

民法典对办理继承公证需要多长时间没有作出规定,而依据公证法的规定,申请公证后,资料齐全的,公证机构要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三、继承权办理公证流程

一是填写《公证申请表》。

二是提交证明材料:

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三是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承办公证员对《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申请人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

四是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公证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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