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污染环境触犯哪条法律
在环境保护领域,污染环境的行为是受到严格法律规制的。
《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或者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环境监管失职罪的规定
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承担着重要的监管职责。
1.如果这些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那么他们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八条,这类行为被定义为环境监管失职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污染环境罪的司法解释
为了进一步明确污染环境罪的适用范围和构成要件,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为司法实践提供了重要的指导。
1.根据该解释,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
2.解释还区分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与环境监管失职罪。两者虽然都属于结果犯的范畴,但在客体、客观方面和主体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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