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不见可以找房管所复印。房屋未做预售登记前,买受人可以与出卖人协商沟通遗失情况,重新签订购房合同;房屋已做预售登记后,买受人可以到房管局申请调档,调取购房合同和发票档案进行复印。
一、在哪里可以补办购房合同到哪里办理
1、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到预售登记前丢失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的,应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2、如果是在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好银行按揭手续后丢失的,则购房者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发生变化,但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和银行签订变更合同。
二、房产证补办需要什么手续
房产证补办需要以下手续:
1、房屋所有权人持身份证原件到档案管理中心挂失。房屋所有权人需持身份证原件到当地的房屋房屋管理部门,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遗失声明的内容主要包括遗失的原因以及详细地址、房屋面积、房产证号以及房屋产权人的相关信息等。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房屋产权人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房管部门查询房屋档案,房管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会根据房屋的信息开具公告。档案管理中心向房屋所有权人提交证明和告知单,房屋所有权人在告知单存根栏中签。
3、登报作废原房产证。接下来须持遗失证明和房管部门开具的公告到当地日报刊登遗失证(公共的时间各地有所不同)。
4、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5、补办新证。登记一段时间后,房屋产权人需要持报纸原件、身份证原件和测绘图,到房管局办理遗失登记。
办理房产证应准备以下材料:
1、应提供房屋全款发票复印件;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外省市人需提交有效期内的暂住证复印件;
3、房屋契税;
4、面积差补充协议原件;
5、房屋产权交易登记申请表原件;
6、公共维修基金专用收据;
7、购房合同副本原件。
不得转让的房地产有如下: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三、购房合同和发票丢了应该怎么样办
如果购房者丢失的是首付款发票,则可不必过于担心。因为在房屋交付后会收到全款发票,有了全款发票就不会影响购房者以后办理产权证、落户、提取公积金等手续。如果购房者丢失的是全款发票,那就需要向发票开具方申请,让其出具说明,或者拿着身份证、购房合同等材料去找开发商,让开发商提供丢失发票的存根或记账联复印件并加盖印章,最后再由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即可。购房时的合同和所有发票都丢了的补救措施有:1、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2、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3、如果是在做完预售登记,并办理完银行按揭手续后丢失购房合同,除了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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