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单位缴纳社保属于劳动争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二条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三条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用人单位拒不缴纳社保如何维权
只要劳动者跟用人单位之间形成了固定的劳动关系,就算是只在单位工作几个月的临时工,都应该享受社保待遇。劳动者在入职之前一定要记得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假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应该保留工资条、工作证等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如果职工与公司未能协商成功的,那么员工可以直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
如果公司不为职工交职工社保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企业不交社保的后果有哪些?
企业如果未按规定为员工按时足额的缴纳社保,那么企业将会负上一定的行政责任。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如若逾期不改正的,将会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不为员工交社保也会负上民事赔偿责任:公司要赔养老金等损失,因不交社保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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