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验先投行政处罚的追诉期限
时间:2023-06-22 22:15:02 8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行政处罚追诉时效,是指在违法行为发生后,对该违法行为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事实,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才发现的,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处罚。

一、行政复议申请期限有多久?

1、《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二、违法行为追诉时效6个月什么意思

违法行为发生后至被公安机关处理前的一定期限被称为追诉时效。公民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如果在违法行为发生后的一定期限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公安机关对该违法行为不再处罚。这里又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作出不予处罚决定。第二种:应当给予处罚。第三种:应当有证据证明该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给予处罚。证据不足的,不能给予处罚。

三、一事不再罚原则指的是什么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法理学上的概念,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次或者两次以上的处罚。一事不再罚作为行政处罚的原则,目的在于防止重复处罚,体现过罚相当的法律原则,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一事指符合一个行政违法构成要件的行为;不再罚指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行政主体只能给予一个和一次处罚。据理性制度的要求和立法精神,中国行政处罚领域应该存在一事不再罚原则。

对一事不再罚原则的理解首先是对“一事”即“同一个违法行为”的理解和认识;所谓“违法行为”指当事人违反行政法规范的行为或者说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而非其他违法或违纪行为;“同一个违法行为”是指当事人实施了一个违反行政法规范的行为或者说一个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当事人在客观上仅有一个独立完整的违法事实;理解这一概念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同一个违法行为是指一个独立的违法行为而非一类违法行为。

2、同一个违法行为在实施的主体上,是同一违法行为人。

3、同一个违法行为是指一个违法事实而非一次违法事件。

4、同一个违法行为,指的是该违法行为的全貌,如果违法行为人针对该行为向行政处罚主体作了重大欺瞒,且该欺瞒导致处罚主体对该违法行为的定性和施罚产生重大影响,则处罚主体在第一次处罚后可以根据新查明的事实情况对违法当事人追加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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