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对于工程来说是非常核心的内容,如果一项工程的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话,那么会将会影响到工程的使用,所以对于工程来说不仅有严格的质量检验机制,还需要在完工之后对相关的工程的质量提供相应的保障,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工程质量保修期范围是什么样的按照我国《建筑法》第62条规定,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
(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建筑物的安危,一旦发现建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很难通过修复办法解决。对使用中发现的地基基础工程或主体结构工程的质量问题,如果能够通过加固等确保建筑物安全的技术措施予以修复的,施工企业应当负责修复;不能修复造成建筑物无法继续使用的,有关责任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屋面防水工程。对屋顶、墙壁出现漏水现象的,施工企业应当负责保修;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本项还包括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
(3)其他土建工程。指除屋面防水工程以外的其他土建工程,包括地面与楼面工程、门窗工程等。
(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建筑物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如出现电器、电线漏电,照明灯具坠落,上下水管道漏水、堵塞等属于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的质量问题的,施工企业应当承担保修责任。
(5)供热、供冷系统工程。包括暖气设备、中央空调设备等的安装工程等,施工企业也应对其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6)其他应当保修的项目范围。凡属国务院规定和合同约定应由施工企业承担保修责任的项目,施工企业都应当负责保修。对于工程来说在工程完工之后,需要施工方对工程的质量提供一定的保修服务,当然对于工程来说也并不是整个工程都需要进行保修的,有一定的保修的范围,工程质量保修期范围主要是针对工程的主体工程,比如说房屋的防水、电气管线、水管工程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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