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相关材料去办理。
一、基本材料:
(一)业务表单及身份证明
1、单位办理的:提供《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2、直系亲属本人办理的提供:
(1)《基本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申请表》
(2)办理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证明本人与死者直系亲属关系的材料
3、直系亲属委托他人代办的:
(1)提供《基本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申请表》
(2)提供直系亲属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办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4)证明本人与死者直系亲属关系的材料
注:
1、有效身份证明,具体包括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任意一种。
2、证明与死者直系亲属关系的材料,具体包括可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死者人事档案中准确记载其直系亲属关系的档案资料原件、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一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关系证明、经公证机关确认亲属关系的公证书等任意一种。
职工因病死亡待遇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休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伤残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发给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丧葬补助费标准为2个月的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标准为:供养1人的,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供养2人的,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供养3人或3人以上的,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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