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杭州地区涉及到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费用问题的处理,一般的裁定会按照子女物质生活所需、父母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实际社会生活水准等诸多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后作出决定。
在有稳定收入来源的情况下,抚养费用的支付标准通常是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之间进行计算。
如果需要承担两个或者更多子女的抚养费用,那么这个比例可以适度上调,但是一般来说不能超过其月总收入的50%。
而当父母并无固定收入时,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则可以参考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然后按照上述比例进行计算得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全文37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