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可以质押,其属于法律规定可以进行出质的权利,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质押后不得转让,除非经过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
一、债权可以做质押吗
债权可以质押。债权作为一种财产性权利,可以质押。我国民法规定,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可以进行质押。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债权可以作为质押财产质押吗
符合条件的债权可以作为质押财产质押。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三、质押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质押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是:自主合同依法成立生效之日其一同生效。未交付质押物的质押权一般不予设立,但有价证券出质的、以基金份额或股权出质的、以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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