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割?继承房产
时间:2023-03-05 15:02:29 16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婚前买房

1、婚前还清个人贷款或是全款买房,房屋落在自己名下的,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取得房屋产权

均视为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结婚前已支付了房屋首付,并向银行贷款,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

该房屋认定为个人财产,而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分,而尚未偿还的贷款则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3、房屋落在对方名下

按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多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

4、房屋落在双方名下

房屋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考虑出资情况,一律平分。

二、婚后买房

(一)一人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

1、房屋落在自己名下

如果房屋已经支付了全部房款,算个人财产。

如果房屋只是支付了全部首付款,房屋按个人财产处理;只不过房屋尚未偿还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价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共同共有。

2、房屋落在双方名下或对方名下

房屋算是共同财产,实际算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房屋产权。

(二)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

1、无论落在双方名下,还是落在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若落户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一般视为未成年子女财产,由抚养方暂时管理。

一、婚前买房子婚后还贷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不属于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但是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是共同财产,离婚可以分割。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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