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否必须要提供人证据才能认定工伤
不是必须要提供人证据才能认定工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第一、二款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二、工伤认定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工伤认定原则包括:
1.无责任补偿(无过失补偿)原则;
2.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原则;
3.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
4.个人不缴费原则;
5.区别因工与非因工原则;
6.经济赔偿与事故预防、职业病防治相结合原则;
7.一次性补偿与长期补偿相结合原则;
8.确定伤残和职业病等级原则;
9.区别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原则;
10.集中管理原则。
三、工伤起诉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工伤起诉需要的证据有:
1.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
2.如果构成伤残等级,需要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3.劳动合同、工资账单、劳动能力鉴定发票、身份证复印件等;
4.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辅助器具费等费用清单或者发票,或者各地区对于各项费用的报销标准。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n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n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n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全文93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