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领取资格是什么?
时间:2023-07-14 22:00:29 11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可以。需要满足:去年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足6万元,上年度符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去年终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去年预扣预缴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预缴税款后没有享受到优惠;有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等条件。

5万的个人所得税

分一下两种情况计算:

第一:如果是工资薪金收入,按《个税法》规定,对应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2755,则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0-3500)*30%-3500=11195元

第二:如果是劳务收入,按《个税法》规定,一次性收入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一次性收入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则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为额:50000-50000*20%=40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20%+20000*20%*(1+50%)=10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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