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肇事逃逸者吊销驾照的法律规范主要源自于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多个法规中的相关条款与规定。
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在行驶过程中若发生了交通事故,当事人在肇事后有逃逸行为且未达到重大刑事案件程度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对其处以最低金额为人民币200元,最高金额为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罚款。
同时,公安机关还可依法吊销该机动车驾驶员的驾驶执照,且终身禁止其再次获得机动车驾照。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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