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叫做侵犯署名权
时间:2023-03-02 11:50:22 41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侵犯别人署名权有两种情况:一是在作者已完成的作品上擅自署上他人的姓名;二是在非作者的作品上擅自署上他人的姓名。在第一种情况下,未经作者许可,构成署名权侵权。因为未经他人许可而公开了作者与作品之间的关系,应影响了作者的署名决定权。当然擅自在作品上使用作者姓名,也侵犯了作者的姓名权,这种情况下属于法条竞合现象,按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可按侵权了作者的署名权处理。对于第二种情况,按照上述分析,首先可以肯定是侵犯了他人的姓名权,这就象在自己的商品上使用了他人的注册商标,侵犯了他人的商标权(姓名权也是标志权)。但是否侵犯了署名权呢?就美术作品而言,中国著作权法把制作、出售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作为侵权行为,有人就因此认为至少在美术作品上已包括了上述两种情形,均属侵犯了他人的署名权。认为在非作品上擅自署上他人的姓名,只能侵犯他人的姓名权,而不能侵犯他人的署名权。因为署名权是决定公开作品与作者身份的权利,没有作品,就没有署名权,因而,就不存在侵犯谁的署名权的问题。就中国而言,仅认定侵害姓名权,对作者尤其是名作家的权利保护力度显然是不够,因为假冒署名,有时对他人名誉或声望,如在冒充作家发表劣质作品时,不但损害其人格,损害其作品的市场价值,而且会直接损害购买者的利益,扰乱正常的文化市场,这些都是现有姓名权、名誉权的有关规定难以救济的。鉴于现行法律对第二种情况难以进行有效地救济,为公平起见,引用侵犯署名权的有关规定判案倒也不失公开,但从法理上讲不通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伯尔尼公约指南》,认为确认作者身份权中包括了禁止假冒他人在非作者的作品上署上作者姓名的权利。这确实可给我们以启示:在非作者的作品署上自己的姓名就是意图通过混淆作者的身份,并以此获得利益。这种行为可能造成多种损害后果,一是侵割他人的姓名权;二是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三是误导了作品的读者;四是扰乱了正常的文化市场秩序。因此,禁止冒名所保护的不仅仅是被擅自署名的作者的权利,考虑到此种行为涉及到作品,由著作权法加以规定禁止并承担相应责任也是较为合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使用他人的作品,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全文92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署名权 最新知识
针对如何叫做侵犯署名权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如何叫做侵犯署名权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