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别解析赡养抚养和扶养的法律涵义是什么
1.抚养,主要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长辈对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晚辈的抚育、教养;
2.扶养,是指特定亲属间一方须对他方承担生活供养责任的法律关系;
3.赡养,主要是指儿女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赡养纠纷起诉需要什么材料
1.提起赡养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2.原告的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如委托近亲属以外的人为代理人的,应提供诉讼代理人推荐函、身份证复印件;委托近亲属的,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是律师,应提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函)。
4.存在赡养关系的证明(户口簿、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或有关法律文书)。
5.每月经济收入及证明。有工作的由单位或雇主证明,无工作的由居委会、村委会证明。
6.要求变更费用数额的,应提供原处理的调解书、判决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7.被赡养人的收入、身体、居住等情况的证明。
三、赡养义务可以免除吗
赡养义务可以免除,但是只有赡养人失去劳动能力才可以。失去劳动能力以后,赡养人也需要由别人来进行扶养,也就没有能力去赡养老人。一般情况赡养人必须履行赡养义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n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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