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告陷害罪和诽谤罪的界限如何理解
时间:2023-08-12 10:37:10 37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诬告陷害罪和诽谤罪的界限如何理解

诬告陷害罪与诽谤罪的界限:

1.客体要件不同,诬告陷害罪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诽谤罪侵犯的是公民的名誉。

2.主观方面不同,诬告陷害罪的目的是使他人受刑事追究;诽谤罪的目的是破坏他人名誉。

3.客观行为不同,诬告陷害罪是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通常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诽谤罪是捏造有损他人名誉的事实,散布于第三者或更多的人,但不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如果行为人虽然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但并不告发,而是私下散布,旨在损害他人名誉,就构成诽谤罪。

二、诬告陷害罪的追诉时效

诬告陷害罪情节严重的,追诉时效为五年;造成严重后果的,追诉时效为十年。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诬告陷害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

3.犯罪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上表现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或者采取其他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追究活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八节 时效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n(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n(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n(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n(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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