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主承销商、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可一起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
3、交易所对备案材料进行完备性核对;
4、发行人取得《接受备案通知书》后,应在6个月内完成发行;
5、合格投资者认购私募债券应签署认购协议。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第一百二十六条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一百二十七条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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