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应注明赠送面积
业内人士分析,开发商在与买房人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应该将所送面积和买房面积同时注明,因为在后期物业管理当中,所送的面积一旦不能收取物业管理费,将会对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带来很多麻烦。
如果产权证上的面积没有将赠送的面积算上,买房人很可能不会交纳这部分物业管理费。
在房产证没有办下来之前,目前物管公司的主要做法是业主先按全部面积收取,等到产权证办下来,如果注明是不把所送面积算做整个面积的话,物业管理公司将要退还向买房人多收的物管费。
收费应以物业合同为准
在赠送面积的问题上,首先要有所区分,若“赠送的面积”属于公用面积,如庭院、屋顶花园等,属于小区业主共有财产,开发商无权赠送,该赠送行为本身就不合法,有可能会产生交房时的矛盾及以后邻里之间的矛盾等。
至于收取物
业管理费,应该以物业管理合同为准,按照规定,一般按业主房屋室内面积收取,如果是公摊面积,业主分摊也是没有问题的。
反倒是不在产权证范围内的赠送面积,本应是由业主分摊的,但是实际上由某一业主使用,那么物业管理费的收取,需要其他业主提出主张进行分摊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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