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强行征地是归哪个部门举报吗?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被征收人遇到违法征收土地的,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报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我不签字政府可以强行征收土地吗?
1、我不签字政府是否可以强行征收土地,应当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断,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农民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农民不签字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
2、判断征地是否合法,最简单的就是看是否有两公告: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公告都要张贴于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组,老百姓可以看到。如果没有这两公告,则可以认定征地不合法。对于违法的征地,农民当然有权拒绝,当地政府也不能强占。
3、当然,各地的违法占地案件不时发生,如果真的遇到这种情况,建议两点:
(1)维权,因为农民只有法律这一个武器;
(2)联合,最起码要联合大部分人。
三、如果对征地结果不满意要怎么办?
可以依法向国土资源部门反映情况或通过其他法律途径维权。
诉讼的基本流程:
1、起诉
就是提起诉讼,俗称打官司。当权利受到侵犯或与他人发生纠纷后,需要通过人民法院处理的,必须先起诉。否则人民法院不会主动受理。
2、审查、受理
起诉之后,人民法院将在七日内对当事人的起诉依法进行审查。认为起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法院就会受理,同时向起诉人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并且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交纳案件受理费。认为的当事人的起诉材料和手续不够齐全,法院会通知其补办手续;审查后认为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法院会向起诉人作出不予受理裁定书。当事人对裁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后法定的期限内上诉。
3、开庭前的准备
案件受理后到法庭开庭之前,作为当事人有权向法院进一步提供有关证据材料,以证明主张。如果因客观原因调查取证有困难的,有权申请人民法院进行调查取证。对案件中的有关问题需要鉴定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进行鉴定。
在此期间,原告可以变更、增加原来的诉讼请求。被告有权提出反诉,原告可以撤回起诉。同时当事人之间可以自行和解。也有权要求法院主持调解。法官也可以依职权对案件进行调解。如果达成协议的,法院将会向双方当事人出具调解书。
为了保证权利及时得到实现,原告有权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当然在起诉之前也有权申请财产保全。
4、开庭
开庭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中心环节,所以当事人必须到庭。原告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中途无故退庭,法院会对案件做撤诉处理;被告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有权作出缺席审理。
5、上诉;
6、二审;
7、执行;
8、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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