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赔团体健康险要注意什么
1、理赔团体健康险要注意:要了解该保险的保险责任、保障额度、保障期限、除外责任,以及具体申报理赔时需要提供的材料等;需要了解有关保障和理赔的手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二、团体健康险理赔如何维权
1、越来越多的企事业单位给员工投保了团体健康险,作为重要的员工福利措施。可是,由于团体健康险通常是由单位进行投保,很多人对于团体健康险的保障范围、理赔程序并不太关心,这就导致出险后提供的材料不足或者有误,进而影响理赔。
2、凡事都应该知己知彼。被保险人首先需要了解自己享有的保险权益,才能更好地获得保障。投保了团体健康险后,员工需要了解的信息主要为保险责任、保障额度、保障期限、除外责任,以及具体申报理赔时需要提供的材料等,这些信息一般可以从保险公司为企业提供的员工手册上了解到。一旦出险,客户可以先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咨询,或者拨打保险公司的热线电话,再进行相关理赔。
3、有的企业可能会同时向几家不同的保险公司投保健康险,这在理赔过程中可能涉及到多次使用医疗费用收据的问题,客户须在索赔申请表上注明还需要向其他保险公司索赔,并在提供医疗费用收据原件的同时,附上复印件。若只是部分补偿医疗费用,且实际赔付比例低于50%的,将提供给客户费用分割单并退回医疗费用收据原件,届时,客户可凭费用分割单及医疗费用收据原件再向其他保险机构索赔。
4、由于团体健康险多适用于补偿原则,若保险公司已经全额给付医疗费用或实际赔付比例高于50%的,将不再退还费用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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