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产评估机构有关规定
资产评估机构是指组织专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和数据资料,按照特定的目的,遵循适当的原则、方法和计价标准,对资产价格进行评定估算的专门机构。
资产评估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专业机构和人员,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有关材料,资产评估机构根据特定的目的,遵循适用原则,依照法定程序,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运用科学方法,对资产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的行为。其目的是为该项资产的交易等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广义的资产评估是指一切对于资产估价的行为包括企业内部为补偿和会计报告而进行的评估。狭义的资产评估是在发生产权变动、资产流动和企业重组等特定行为下对资产进行的评定估算。
这一定义是在总结10多年来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不同于以往我国评估行业对资产评估所下的定义,对资产评估的本质属性进行了归纳和描述,并与国际评估准则和美国评估准则中的定义基本一致。资产评估业务在我国开展的时间还不长,尤其是无形资产评估很不成熟,对此应采取措施加强管理。
为加强对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产评估机构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于2008年4月29日发布《关于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资产评估机构申请证券评估资格,资产评估机构的合并、分立,分支机构的设立,重大事项报备,年度报备,日常管理以及证券评估资格的撤回等方面作出相关规定。该通知于2008年7月1日施行。
二、申请资产评估机构的条件有哪些
(一)申请资产评估资格的合伙制机构,除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2名以上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合伙人;
2、有5名以上经执业登记的资产评估师。
(二)申请资产评估资格的公司制机构,除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2名以上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股东;
2、有8名以上经执业登记的资产评估师。
(三)资产评估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并经执业登记;
2、经执业登记后,近三年连续专职从事资产评估业务;
3、成为合伙人或股东前三年内,未因评估执业行为受到行业自律惩戒或者行政处罚。
(四)申请资产评估机构所需材料:
申请资产评估资格的机构(以下简称申请人)向省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资产评估资格申请表;
2、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合伙协议或者公司章程;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合伙人或者股东简历,以及担任首席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人选;
5、经所在地资产评估协会核实的资产评估师执业登记情况汇总表并注明合伙人或者股东连续专职从事资产评估业务年限及其前三年内未因评估执业行为受到行业自律惩戒或者行政处罚;
6、资产评估师转所申请表。
三、资产评估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资产评估的收费标准有以下两种:(一)差额定率累进收费率表100以下(含100)8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超过30%。100以上-1000(含1000)3.51000以上-5000(含5000)1.25000以上-10000(含10000)0.7510000以上-100000(含100000)0.15100000以上0.1(二)计时收费政府指导价计时收费标准分以下四档,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1、法人代表(首席合伙人)、首席评估师(总评估师):500-800元/人小时;2、合伙人、部门经理(项目负责人):300-450元/人小时;3、注册评估师:200-300元/人小时;4、助理人员:100-150元/人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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