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也叫做工程合同或者是包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单位为了完成约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一般情况下,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竣工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提交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交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责任保证期、双方互相协作等。
签订施工合同时要注意:在施工前后,要按照规范流程报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取得许可证件;承包人主体要遵守企业资质等级管理的规定,不能越级承揽任务等等。
施工合同主体审查的内容
1、承包人应注意审查发包人资质。
对发包方主要应了解两方面内容:
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行了招标等;
发包人如果是属于分包人,审查其是否具有分包资格;
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发包人的实力、已完成的工程、市场信誉度、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可能落实等。
2、发包人应注意审查承包人资质。
承包人一般应为建筑企业法人,除了内部承包之外,公民个人不能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
承包人应具有承包建设工程的资质。
施工合同备案是需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的情况处理的,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施工合同的备案要求,具体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就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后认定,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为了避免出现有关矛盾和纠纷,可以办理备案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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