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申请美国签证代传递条件
时间:2023-05-29 21:24:41 19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申请免面签代传递条件:

您的年龄可能符合申请免面谈条件,或者您以前的美国签证在到期后48个月之内进行续签。

一、根据年龄而设定的条件:

14岁以下和80岁(含)以上的申请人,如果没有美国签证拒签史,则可通过代传递服务申请签证。请参阅下文“支持性文件”中的相关内容,确保提供正确的申请文件。上述申请人必须为中国公民或居民。

上述申请人必须本人在中国。

二、根据过去美国旅行而设定的条件:

如果之前获得过美国签证,您可能符合代传递服务进行申请。

您之前获得签证时的年龄必须在14岁(含)以上,且必须采集过指纹。您必须为中国公民或居民。

您必须本人在中国。

您申请的必须是同一类型的签证。例如,您之前拥有的是B类签证,而且希望再次申请B类签证。

如果您之前的签证为B类(临时商务/旅游观光)、C-1类(过境)、D类(乘务员/船员)、F类(学生)、J类(交流访问学者)、M类(非学术型学生)或O类(杰出人才),则您的当前签证必须有效,或过期不超过48个月。

如果您的护照上有两个失效签证,只要签证过期时间不超过48个月,您可以依据二者之一(第一个或最近失效的签证)申请代传递业务。

如果您是续签H-1、H-4、L、P-1或P-2类签证,则您的当前签证必须有效,或过期不超过12个月。

您不能使用免面谈代传递服务申请多次入境的L签证(公司内部调职者)。免面谈代传递服务只接受申请一次入境的L签证。

如果您申请I类签证(记者和媒体签证)、P-3类签证(娱乐/表演签证)或H-2B类签证(非技能工作者签证),则无法使用代传递服务。

要符合续签代传递服务条件,F-1类签证申请人需要继续在已入读的美国学校或机构学习,而J-1类签证申请人需要继续参加以前的交流项目。

如果您的签证注明“已接受过行政审理(clearancereceived)”,则无法使用代传递服务,但是F-1或J-1类不包括在内。

对于注明“已接受过行政审理(clearancereceived)”的F-1类签证,过期不得超过36个月。

对于注明“已接受过行政审理(clearancereceived)”的J-1类签证,过期不得超过12个月。

如果包含有效或到期美国签证的护照遗失,您则无法使用代传递服务。

全文90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签证
    签证是一国政府机关依照本国法律规定为申请出入或通过本国的外国人颁发的一种许可证明。签证通常是附载于申请人所持的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上。在特殊情况下,凭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可做在另纸上。...
    更新时间:2024-02-02 09:30:09
查看签证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签证 最新知识
针对济宁申请美国签证代传递条件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济宁申请美国签证代传递条件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