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免责承诺书没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有过错需要承担责任的场合,不能以一纸协议免除自己的责任。即使当事人签字认可,也是无效的,该承担的责任一点也免不了。
对于同饮者的注意义务及相关法律责任,并不能因为这样的口头或书面免责声明而免除,所以酒后免责承诺书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成为同饮者及相关主体免责文书。酒后可能发生的自身及他人人身及财产损害,依旧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因为侵权后果与饮酒以及相关行为依法存在因果关系。即使事先签订了免责承诺书,万一真有人喝出事了,共同饮酒人出现过错的,同样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律师补充:
一般来说,饮酒者都是成年人,因为饮酒过量死亡,多数情况应当是自己承担主要责任。但是有些情况,同饮者或组织者有过错的,法院会判同饮者或组织者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常见的过错,有以下几种:
1、强行劝酒的。例如明知某人不胜酒力,却强行劝酒。
2、明知酒后放任自行离开造成意外的。
3、明知酒后不能驾驶机动车,却放任驾驶机动车的。
4、明知或应知当事人有危险,放任不管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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