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时,请携带下列资料:
序号
名称
1
《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有关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3
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4
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准文件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5
有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资金证明(工程项目专用账户银行开户回执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6
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经办人办理报建)
7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如不委托招标代理单位,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招标的,还需携带:
序号
名称
1
《上海市建设单位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备案表》
2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3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公积金、养老保险金证明
(20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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