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取证交通事故一旦出现,作为当事人应该做好的是处理工作,有一点是司机无论如何也不能忽视的:发生事故后及时取证,以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取证方法如下:
(一)人证要找目击者证据分为人证和物证很多种。当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司机看到行人没有走人行横道、闯红灯或非机动车有猛拐现象,一定要询问旁边的车辆或行人有没有看到刚才发生事故的一幕,并留下目击者的姓名、联系电话等资料。因为事故民警一般会在发生事故后的5至10分钟赶到现场,尽量请目击证人留在现场,一同协助警方调查。这是人证。
(二)物证标出行人位置如果伤者需要马上送至医院,而警察又没到来时,可先用粉笔或可以画出痕迹的石块大概标出伤者倒地的位置。如果行人确为闯红灯或不走人行横道,交警在勘查事故现场时完全可以根据其倒地的位置和其他散落物测量出来。当然,司机如果随身携带相机或录像机,也可以自己拍下来,提供给办案民警。这是物证。
(三)受询多提供细节当司机接受民警询问时,一定要尽可能多的提供事故发生时和现场的细节。尤其是事故现场不能清晰地反映出司机采取了必要的刹车措施时,一定要向交警阐明自己踩刹车时遇到了什么情况,以致没有明显的刹车痕迹。
(四)如有异议并可证明及时找法院需要提醒司机注意的是,一定要分清楚赔偿责任和事故责任。事故责任由交警进行认定,但赔偿责任,如果当事人双方没有要求,交管部门已经不再进行调解,当事人双方如有异议,可直接诉讼至法院。如果司机对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不服,也可以直接诉讼至法院。交通事故举证
(一)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经过、原因、时间、地点的书证(证人、证言)、物证。
(二)医疗部门的所有诊断证明、处方、病历及各项医疗费用单据,包括:挂号费、检查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三)到有关部门指定的医疗部门就诊的证明。
(四)单位出具的垫付医疗费用证明、误工损失(受害人工资、奖金、误工天数、固定补贴)证明。
(五)医疗部门出具的陪护证明、转院证明、病休证明。
(六)如要求伤残赔偿,需提供高级法院法医室或公安部门的伤残鉴定及赔偿数额依据。
(七)就医交通费用单据。
(八)交通管理部门有关事实及责任的认定。
(九)被损害财产所有权的证明。
(十)被损害财产的品名、规格、数额、数量、质地、新旧程度、价值(贵重物品需有关部门的鉴定书)。
(十一)被损害车辆的保险证明。
(十二)被损害财产的毁损程度或灭失等证据。
(十三)车辆的行车、运营执照,司机的驾驶执照。
(十四)死者生前所赡养、扶养、抚育人员的有关情况说明。
(十五)必要的丧葬费用支出凭证。
(十六)肇事司机是否系职务行为。
(十七)如被损害车辆系出租车,需提供车辆承包协议。
(十八)需委托他人代理诉讼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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