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机动车相关规定,负责任的家长应禁止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坐在汽车的前排位置上。
同理,若有行人、乘客或非机动车辆驾驶员在道路通行过程中违反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中所明文规定的规则,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五元至三十元不等的罚款处罚。
尤其需要明确指出的是,私家车的大人抱着孩子坐在副驾驶座位上乃是违法之举,根据法规规定,这类不当上车行为将会导致当事人接受累计达到五元至三十元罚款的处罚。
《四川省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
乘车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乘坐公路、公交客运车辆,在站点或者指定地点依次候车,车停稳后先下后上,不得在站外强行要求停车;
(二)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机动车前排不得乘坐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后排搭载学龄前儿童的,按规定使用专用座椅;
(三)不得违反规定搭乘人力货运三轮车、摩托车和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可以搭乘一名陪护人员;
(四)依法搭乘载货汽车时不得在货载车厢内站立或者坐于车厢栏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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