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我国最新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了收养登记、收养公告、收养协议、收养公证、收养评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向民政部门登记是收养有效的形式要件。依照现行法律,未经登记的收养当事人不能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但可以通过遗嘱继承和遗赠协议的继承方式继承收养人或被收养人的遗产。
解除收养关系还会具有继承权吗
解除收养关系养子女是否具有继承权?养父母和养子女的父母子女关系是依照法律程序成立的一种收养关系,他们之间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都是从此而来,因此,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收养关系一经依法解除,他们之间的抚养、赡养的权利义务关系亦即结束,继承遗产的权利也随之消除。也就是说,解除了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子女间不能再相互继承遗产。但是,依法解除收养关系后,如果养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的,也可以在分割遗产时适当给予照顾,但这与遗产继承在性质上是不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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